项目编号 | E************001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1-370831-04-01-505776 | |||||||||
招标项目名称 | 泉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18#厂房二标段 | |||||||||||
项目地点 | 泗水县泉林镇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泉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18#厂房二标段,主要建设厂房1座,厂房长约150米,宽约48米,高度约12米,总面积约7300平方米。 | |||||||||||
招标范围 |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项目投资估算额:******.57元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0元 |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 ******.57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5年04月28日—2025年05月23日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SiShui)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23日 09:0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SiShui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2000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泗水县泉林镇镇驻地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成才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泗水县泉兴路11号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慧欣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成才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本招标项目泉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18#厂房二标段已由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401-370831-04-01-505776(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E************001002 2、工程名称:泉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18#厂房二标段 3、标段划分:2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泉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期)18#厂房二标段,主要建设厂房1座,厂房长约150米,宽约48米,高度约12米,总面积约7300平方米。投资估算额:875.489757元。 ******人民政府 (1)联系地址:泗水县泉林镇镇驻地 (2)联系人:李成才 (3)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泗水县泉兴路11号 (2)联系人:张慧欣 (3)联系电话:******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委员会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04月28日—2025年05月23日09:00 ******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SiShui)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3日09:0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济宁市公共资******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SiShui)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 李成才,联系电话: ******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SiShui)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2025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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