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床类别外科基本操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5-20
项目名称:临床类别外科基本操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316万元
最高限价:80.316万元
采购需求:
第1包 |
是
|
80.316 |
80.316 |
教学仪器 |
临床类别外科基本操作项目(详见磋商项目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16日到
2025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
******/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02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姗姗、刘璟赫、李文怡
电 话:022-
******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