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01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8-370826-04-01-319535 | ||||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 | ||||||
项目地点 | 济宁市微山县 | ||||||
招标内容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本工程所涉及范围内的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 | ||||||
招标范围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本工程所涉及范围内的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 | ||||||
招标项目规模 | 本工程为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沿乡村道路敷设,以西浦路与齐营村村路交界为起点,管径为DN600-DN150不等,管道主要采用牵引施工,管道遇河流、主要道路采用牵引施工,施工条件良好的可开槽施工;泄水阀井、排气阀井、水表井等检查井砌筑及闸阀、蝶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等阀门购安等工程,本工程所涉及范围内的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96000.00 (万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510000.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承监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县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3日0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http s://jnggzy.jnzbtb.cn:4430/WeiShan)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JiNing;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20000/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 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济宁市微山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永泽 | 招标人联系 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 ******集团招投标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兴国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永泽、王兴国,联系电话:******、******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 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微山县行政和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E************014 2、工程名称: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监理) 3、标段划分:1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乡管网主管道(北部片区),沿乡村道路敷设,以西浦路与齐营村村路交界为起点,管径为DN600-DN150不等,管道主要采用牵引施工,管道遇河流、主要道路采用牵引施工,施工条件良好的可开槽施工;泄水阀井、排气阀井、水表井等检查井砌筑及闸阀、蝶阀、倒流防止器、Y型过滤器等阀门购安等工程,本工程所涉及范围内的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投资估算额:51.00万元。 ******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 (2)联系人:刘永泽 (3)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集团招投标中心 (2)联系人:王兴国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承监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未被暂停或取消微山县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05-30- 2025-6-23 09:30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4430/WeiShan) 四、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6-23 09:30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4430/WeiShan)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联系人:刘永泽,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4430/WeiSha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gzy.jnzbtb.cn:4430/WeiShan)下载电子版资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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