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利县城关镇中兴路中兴佳苑对面三楼 3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FCG-平利县-2025-011
项目名称: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整治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无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15日至 2025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平利县城关镇中兴路中兴佳苑对面三楼 301 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中兴路中兴佳苑对面三楼 301 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中兴路中兴佳苑对面三楼 3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5日至2025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平利分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中兴路中兴佳苑对面三楼 301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