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BB2020WHCGZ0841窗体顶端
一、项目编号:BB2025WHCGC105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第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高新区玉兰大道767号14栋103室
成交金额:14.8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4.88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2.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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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第1包
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跟踪检测及竣工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项目实体以及用于本项目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对项目工程的结构尺寸、强度和泵站机井出水量等进行全面检测,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等
服务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同批次所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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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邵莉(组长)、孟杰、钱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约定收取,金额为肆仟捌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加权(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项目负责人)
电话:******(采购人代表)、******(项目负责人)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25 10:23:4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25 11:49:08
累计提交时间
0天
0小时
9分
2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
1小时
25分
28秒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