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6-2028年省级数据中心2号楼机电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6-2028年省级数据中心2号楼机电工程项目(EPC)】,(招标编号:【2026】QH00167号),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打造灵活、弹性、绿色的AIDC基础设施,满足不同功率客户需求,现规划数据中心2号楼建设IT功率26MW的基础配套及生产能力,建成一个可参观、可复制的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标杆。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 采购 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款估算金额(万元) | 税率 | 采购方式 |
| 中国电信青海公司2026年省级数据中心2号楼机电项目 | 06 空调及电源:CP01038高功率铅酸蓄电池 CP01144热管空调 CP01075(电源空调)监控管理系统 CP00978高压配电柜 | 13414.25 | 11871.02 | 1543.23 | 13% | 公开招标 |
| 14服务:CP01717 工程施工 | 11101.52 | 10184.88 | 916.64 | 9% |
| 14服务:CP01718 设计 | 1210.37 | 1141.86 | 68.51 | 6% |
| 合计 | 25726.14 | 23197.76 | 2528.38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内容: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承包人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相关工作、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保修服务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1.4服务地点:青海省海东市。
1.5合同签订:本项目将以中标折扣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8年12月31日或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即:合同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终止;若份额在202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1.7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达到初验条件。
1.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发包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必须按“达标投产”的要求组织施工,并达到有关考评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各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通过发包人的审核。
(2)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3)工程施工质量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4)所有阶段成果(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报审前必须先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再行实施。
1.9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10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选取2家中标单位,兼投不兼中,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 标段 | 项目内容 | 标段金额(不含税)万元 | EPC采购金额(不含税)万元 |
| 1 | 首层动力变配电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及附属配套工程,空调主机系统(含配电、群控)工程,液冷IT机房所对应空调末端工程(含CDU管路、配电)、机房机柜配套工程、低压变配电工程、不间断电源工程,及以上制冷机房、配电室、电池室、IT机房等设备用房所对应机房装修工程等; | 12115.17 | 设备费:8063.37 |
| 建安工程费:3620.49 |
| 设计费:431.31 |
| 2 | 外市电引入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工程,高压切换及配电系统工程,新风系统工程,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风冷IT机房(含运营商接入间、弱电间)所对应空调末端工程(含配电)、机房机柜配套工程、低压变配电工程、不间断电源工程,及以上制冷机房、配电室、电池室、IT机房等设备用房所对应机房装修工程等。 | 11082.59 | 设备费:3807.65 |
| 建安工程费:6564.39 |
| 设计费:710.55 |
| | 合计 | 23197.76 | / |
1.11质量保修期:24个月,从竣工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内容包含所有设备、材料及施工服务)。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
************银行汇款、支票、汇票以及其他在中国注册的机构依法出具的保函、保险等
1.14本项目采用的合同文本版本号QHDX******。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2.1.2税务要求:投标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如为联合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独立承接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数据机房建设EPC总承包项目)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日期以下达订单之日为准),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注: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影印清晰可辨,框架协议与订单相互之间无法明确体现关联性的,还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上述两者的关联关系,否则不予认定,合同原件备查。另外为方便统计,须提供合同与订单汇总统计表。
2.1.4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相关要求,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如招标公告发出后发布最新资质,以最新资质对应关系要求来认定。
2.1.5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投标人须配备1名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施工单位;(3)投标人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投标人须配备设计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建筑/结构/电气/公用设备)证书。
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资质证书或涉及电子证书扫描件。
2.1.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所有成员满足):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5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5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4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金汇路29号电信大楼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48号经发大厦14层
项目负责人:白玉娟/张志远/杨振燕
电 话:******/******
获取标书联系人:白玉娟/张志远
电 话:******/******
联系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青海省******管理局
******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