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有限公司的委托,******有限公司就******集团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集团舆情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最高投标限价:15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6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中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3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5.4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响应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响应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开标室。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老师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u3000
联 系 人:周旭东、陈文昌、吴瑾婷
电u3000u3000话:0574-******
******有限公司
电 话:0574-******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