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汽车及物流专业实训室维修项目(汽车钣金和油漆专业实训室维修、智慧物流实训中心修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5]16021号、16022号、16023号、16024号)批准,******有限公司受******学院的委托,就******学院汽车及物流专业实训室维修项目(汽车钣金和油漆专业实训室维修、智慧物流实训中心修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XCXHZ-2025-074(CG)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要求 |
汽车钣金和油漆专业实训室维修、智慧物流实训中心修缮 | 1项 | 746000 | 745261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成交后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成交后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完成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违法分包、不转包。
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9月8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19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有限公司[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14层1402室],联系电话:******。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9月18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各供应商须具备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进行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作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处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磋商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无须到场,政采云在线响应即可。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七、磋商时间:2025年9月19日14:00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8、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8.1浙江政府采购网:******/
8.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佳文联系电话:******
质疑函接收人:赵丽娅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14层1402室
2、采购人名称:******学院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2-******
地址:浙江湖州杭长桥南路278号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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